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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哈尔滨兽医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所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3]13号】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我所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复核试题工作小组和学科复核工作小组,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完成。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由所领导组成,负责审核确定监督小组、试题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审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由所纪委委员组成,对复核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处理考生投诉。

3、复核试题工作小组:主要由招生导师组成,负责复核试题的命题工作。

4、学科复核工作小组:主要由招生导师组成,负责学科初选和学科复核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资格审核:研究生培养处按照要求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入学科初选名单,材料审核于2023年1月份完成,学科初选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本所网站公布。

(二)学科初选:学科复核小组根据初选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初选,学科初选于2023年2月份完成,并将初选结果在本所网站进行公示。

1、评分细则:按照创新能力(30%)、学术成果(30%)、综合素质(20%)和外语水平(20%)四个部分进行赋分,综合得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通过。

2、外语水平:申请者应提交不低于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关于外语水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参加学科复核前如不能按要求提交者取消复核资格。

(三)学科复核: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学科复核于2023年4月份完成,采用现场复核的方式,具体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网站发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学科复核通知。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专业知识:占考核总成绩30%。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的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专业外语: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翻译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

(2)综合素质: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采用问答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口语与听力:占考核总成绩的10%。通过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考生体检:研究所组织考生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通过者方可录取。

(五)录取办法:

1、复核每部分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根据所占比例,加权计算复核总成绩。

2、根据复核总成绩排名,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导师。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则根据复试成绩依次递补。拟录取类别根据导师的招生类别确定。

3、根据2023年度联合培养博士指标情况,按照拟录取考生复核总成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确定为相应类别的联合培养博士。

4、复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六)招生专业:

1、学术学位:预防兽医学(090602)

2、专业学位:兽医博士(0952b)

(七)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在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其他

1、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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