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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所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4]21号】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我所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复试试题工作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完成。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由所领导组成,所长任组长,分管所长任副组长,负责审核确定监督小组、试题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审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由所纪委委员组成,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处理考生投诉。

3、复试试题工作小组:主要由招生导师组成,负责复试试题的命题工作。

4、面试工作小组:主要由招生导师组成,负责面试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复试分数线

1.学硕:英语≧45,总分≧315

2.专硕:英语≧45,总分≧310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英语≧45,总分≧260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1-2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78号)

(三)复试名单

哈兽研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四)资格审核

研究生培养处按照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1、笔试部分

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办法

1、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计算录取总成绩。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学术学位硕士:对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根据招生指标,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为学术学位硕士。

3、专业学位硕士:对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根据招生指标,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

4、根据2024年度联合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硕士指标情况,按照拟录取专业学位考生录取总成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确定联合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硕士。

5、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考生体检

研究所组织考生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通过者方可录取。

(九)招生专业

1、学术学位:基础兽医学(090601)、预防兽医学(090602)

2、专业学位:兽医硕士(0952)

(十)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在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监督与投诉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研究所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与检查,若有问题,可与相关部门反映。

哈兽研招生监督电话: 0451-51051816;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其他

1、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2024年3月31日


附件1 哈兽研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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