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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

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所研究生数量不断增长、对我所科研工作贡献率不断增大、急需进一步加强管理的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培养一流人才;统筹管理、促进科研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组建领导机构、采用专人负责的管理体制;建立统筹兼顾,多方联动的运行机制;量化指标,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固定渠道,定期交流的反馈机制以及人文关怀,感情升华的培养机制。
二、组织机构:由主管科研副所长任组长,组建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别由党办、团委、科研处、后勤服务中心、人事处、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及学生会干部组成。
三、机构职能:按组织管理、学业管理和生活管理三方面进行职能划分。在党委领导下,由党办、团委负责学生的组织管理;在主管科研副所长的领导下,由科研处负责学生的学业管理;在主管后勤副所长的领导下,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生活管理;人事处负责毕业生的推介,办公室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会负责全体学生的自我管理。
四、具体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由党办和团委负责,学生会配合。设立专职(或可以兼职,但主要做学生工作)团委书记,兼任学生辅导员,做为第一责任人,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
1、负责与研究生院党组织的联系,负责学生组织关系管理,积极分子考核等;
2、负责学生各类文体活动的组织和经费的落实; 
3、负责协调和安排学生的文化生活以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人文关怀;
4、负责保持沟通渠道的长效机制,负责执行每季度定期召开学生代表与所内相关部门的例会制度;
5、负责针对突发事件或主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会议的召集工作;
6、负责整理会议记录,督办各部门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所领导汇报进展的工作。
(二)学业管理:由科研处负责,学生会配合,实行分班制管理,每个团队为一个班,各班设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培养过程的各个考核环节的工作。科研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的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分别对领导小组组长逐级负责。
1、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过程中与学业相关的活动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全体在所学生(含客座、联合培养、统招)管理的工作程序参照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进行;
2、负责研究生年度奖金的发放,对在科研处备案,办理入所手续,并签订协议的全体在所学生(含客座、联合培养、统招)春节放假前发放年度奖金(按月计算),1500元/人,学生会干部额外发放600元/人。
3、负责学生每月助研津贴的发放,联合培养硕士500元/月、联合培养博士750元/月;本所统招硕士1000元/月、本所统招博士1500元/月;依据改造后的学生宿舍床位情况对可招收客座研究生的人数进行核定后,再对指标内客座研究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初步确定为客座硕士500元/月、客座博士750元/月,指标外客座研究生不予补助。学生补助均由所在课题组承担,人员费用支出不得超出课题经费预算范围。 
4、建立并执行研究生的奖励和激励机制,设立哈兽研奖学金,“大华农”奖学金及“小诺贝尔”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在科研处注册的全体在所学生(含客座、联合培养、统招);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奖学金评定,对学习刻苦努力,道德品行端正;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评选办法及标准见附表。
5、建立并执行研究生的处罚机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1)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情节轻微或损失轻微者;
(2)其他轻微违规违纪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3)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每月达到2次者;
(4)在研究生考评中,结果为不合格者;
(5)联合培养与客座研究生未按要求进行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扣发不少于500元的年度奖金,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 
(6)每年度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所内大型活动者;
(7)因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人者;
(8)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每月达到3次以上者;
(9)违反研究所规章制度,影响科研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报请研究生院,开除学籍:
(10)学术造假,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
(11)违反实验室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者;
(12)违反研究所规章制度,严重影响科研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他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6、负责组织年终研究生对指导教师的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导师年终绩效考评体系。
7、负责在所网站上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并由人事处配合进行毕业生推介。拟毕业留所研究生,需考评优秀,并获二等以上奖学金奖励。
8、负责在所网站上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并由人事处配合进行毕业生推介。
(三)生活管理: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事处和学生会配合,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分别对领导小组组长逐级负责。
1、负责安排学生住宿,宿舍规范化管理。
2  负责安排学生就餐及保证伙食质量;
3、及时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并妥善解决;
4、安排或解决其他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5、学生安全方面的措施由办公室协助解决和实施。
6、人事处负责主学岗位的设置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采用年度预算制,各部门依据工作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学生代表及各部门联席会议审议,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资金来源。
(二)制度保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开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采取提案制度,提请例会审议,情节严重者,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三)执行保障:对例会确定的工作方案,如遇人为因素造成的执行困难,可由联席会议提请所班子审议和处理,切实保障政令畅通,注重实效。
 
 
                            二0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附表:

哈兽研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最高奖学金

发表2篇以上(含2篇)我所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排序第一)SCI收录文章,影响因子5.0(含5.0)以上。

特等奖学金

 

发表我所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排序第一)SCI收录文章,博士要求单篇影响因子5.0(含5.0)以上,硕士要求单篇或累积影响因子5.0(含5.0)以上。

一等奖学金

 

发表我所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排序第一)SCI收录文章,博士要求单篇影响因子3.0(含3.0)以上,硕士要求单篇或累积影响因子3.0(含3.0)以上。

二等奖学金

 

发表我所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排序第一)SCI收录文章,博士要求单篇影响因子2.0(含2.0)以上,硕士要求单篇或累积影响因子2.0(含2.0)以上。

三等奖学金

 

1作者

2-3作者

4作者

备注:

1、发表文章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2、核心期刊范围由科研处负责确定;

3、文章评分为累计制,每发表一篇可增加相应分数,上不封顶。

4、计分时,在评分标准后乘以文章篇数,表示该项得分。

5、三等奖学金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分数高低取前15名。

6、博士研究生不参与三等奖学金评选。

IF 3

70

30

5

2IF<3

50

20

3

1IF<2

30

10

2

0IF<1

20

8

1

国内核心期刊

10

5

1

专著

10

5

3

翻译专著

5

3

2

编著

4

2

1

开题报告

10

 

 

中期考核

10

 

 

国内学术会议报告得奖

5

 

 

国外学术会议报告

5

 

 

所研究生分会干部

3

 

 

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3

 

 

院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3

 

 

毕业答辩优秀

10

 

 

合计

 

备注:

1、每年6月份进行奖学金评定,对学习刻苦努力,道德品行端正;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2、最高奖学金:30000元/人;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不限名额,符合条件,即可获奖。三等奖学金15名,奖金1500元/人。

3、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科研所长负责,科研处具体落实,各研究室配合,评选小组由各研究室主任、科研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部分研究生代表组成。在所研究生向各研究室申请,报科研处后统一组织评定,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及前一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与评审。

5、发表文章的共同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计算,即排序第一为第一作者,排序第二为第二作者,依次类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1)未按所里要求进行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以及其他培养环节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研究生院规章制度及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的相关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小诺贝尔”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促进我国动物医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浙江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我所设立“小诺贝尔”创新奖,嘉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博、硕士研究生。为做好“小诺贝尔”创新奖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博士、硕士研究生。 (含农科院、联合培养及部分客座研究生)。

   2、客座研究生须在科研处注册登记。

二、奖励金额

   每年奖励12名学生,每人奖金5000元。

四、评选条件

   1、从事基础研究,具有创新意识,取得阶段性进展或较大突破,结果真实可信;

   2、学位论文必须与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相关。

   3、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材料审核、集体评选、结果公示的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个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概况、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由学生导师、研究室主任分别审核确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科研处根据审核意见确定是否参加评选。

3、 集体评选:申请人ppt汇报,评审小组现场打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获奖人员。评分设最低合格线,若合格人数不到12人,则将剩余奖金累积到下一年度奖学金总额;若合格人数超过12人,则根据排名从高到低奖励前12位同学。

4、 结果公示:获奖人员所内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给予授奖;

5、 经浙江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同的获奖学生填写《“小诺贝尔”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小诺贝尔”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6、 召开颁奖典礼,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实施时间及金额  2012年—2014年;6万元/年。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浙江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负责解释。

“大华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促进我国动物医学科研事业的发展,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所设立“大华农”奖学金,以促进动物疫苗和诊断试剂研发,嘉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业绩的研究生。为做好“大华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博士、硕士研究生。 (含农科院、联合培养及部分客座研究生)。

   2、客座研究生须在科研处注册登记。

二、奖励金额

   每年奖励20名学生,每人奖金5000元。

四、评选条件

   1、从事动物疫苗、诊断试剂的研发,取得阶段性进展或较大突破,数据真实,结果可信; 

   2、学位论文必须与研发工作相关。

   3、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材料审核、集体评选、结果公示的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个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从事疫苗或诊断试剂研发的概况、发表文章、申请专利、转基因安全评价批件、临床试验批件等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由学生导师、研究室主任分别审核确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科研处根据审核意见确定是否参加评选。

3、 集体评选:申请人ppt汇报,评审小组现场打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获奖人员。评分设最低合格线,若合格人数不到20人,则将剩余奖金累积到下一年度奖学金总额;若合格人数超过20人,则根据排名从高到低奖励前20位同学。

4、 结果公示:获奖人员所内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给予授奖;

5、 经大华农公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同的获奖学生填写《大华农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大华农公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6、 召开颁奖典礼,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实施时间及金额  2012年—2015年;10万元/年。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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