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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比选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文件精神,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决定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定期存款银行,欢迎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二、资金存放需求

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选出两家银行作为本项目中选单位,承担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金融服务。

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4亿元,存款期在1年内(含1年)。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资金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得超过两年。

本次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评分结果排名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三、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1、报名银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并在哈尔滨市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2、报名银行需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我所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利益输送,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我所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3、报名银行应当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报名银行应当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报名银行应当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报名银行应当支持在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7、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收联合体参选。

8、报名银行应当按照我所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9、报名银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服务要求

1、报名银行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我所作为重点合作客户,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2、报名银行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我所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3、报名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我所资金存款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我所送递、收取相关票据(银行回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我所。

4、报名银行收到我所的存取业务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存款手续;划款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至我所。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报名银行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报名银行承担。

5、合作期届满,我所仍有资金存款未到期的,中选单位须为我所服务至该资金存款到期之日止。

6、报名银行须免除转账费用、打对账单费用、账户维护费等。

7、 报名银行应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保密措施。未经我所授权同意,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我所有关资金信息。

五、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行或分支机构的上级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廉政承诺书(见附件1);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金融风险和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5、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见附件2),附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或者2023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6、承诺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及上浮比例等,承诺提前支取部分利率水平;

7、针对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

8、针对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3),报名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七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参评文件”,并注明报名银行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材料册集中打包、封口,封口处贴密封签或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研究所。

六、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电话:0451-51051620、0451-51051615

3、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78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杜老师收,18246163066

七、评选会议安排

1、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我所将召开评选会议,组织专家根据报名银行提交的材料现场评分,并结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3、竞争性选择结果将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hvri.caas.cn/)公示(5天)后向中选单位发出确认通知书。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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